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宿政办发〔2010〕56号 2010年4月20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做好基层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16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全面实施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强基”工程,以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为重点,立足实际,合理规划布局,统筹政府投入,分步加以推进,通过三年时间的努力,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功能进一步完善,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所有行政村(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全面建成,充分发挥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在促进农民就业创业、新农保制度实施及农民工权益维护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从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实际出发,立足现有基础条件,区分不同情况,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全面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工作、制度“六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全面建立充分转移乡镇和村级平台建设联动机制,将村级平台建设纳入充分转移乡镇的评价体系。不断增加资金投入,为基层平台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从而实现人员专职化、硬件标准化、服务规范化、工作信息化,形成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体系。
到2010年底,各县(区)行政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成率达30%以上,全市共437个,其中:沭阳县142个,泗阳县78个,泗洪县92个,宿豫区56个,宿城区57个,宿迁经济开发区6个,湖滨新城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