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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宿迁市委、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统筹、加快“三农”发展的意见

  13.切实加强镇村建设。抓住当前农村建房快速增长和建筑材料供给充裕的时机,把支持农民建房作为扩大内需的重大举措,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建材下乡。加快推进中心镇和镇区建设,全市8个省级重点镇建成镇区5万人以上“小城市”,14个市级重点镇镇区人口2万人以上,一般乡镇镇区人口1万人以上。按照“集中集中再集中”的原则,完成所有确定的农村集中居住区详细规划编制,进一步加强规划审查,确保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统一、与万顷良田工程和土地增减挂钩相衔接。按照能进城的不进镇、能进镇的不留村、能老村插扩建的不新建的要求,今年重点建设镇区周边的居住区,对位置相对偏僻、条件暂不具备的村庄,严格按照规划进行控制。积极探索农民原居住用地的退出补偿机制,通过集中投入、连续投入,加快农村集中居住区服务设施配套,促进新建与拆旧衔接推进,新房入住与老宅置换同步落实。年内,具备入住条件的农村集中居住区入住率在60%以上,老宅基置换率达80%。今后,要保证每个集中居住区达到500户、人口在2000人以上。
  14.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围绕年内全市所有村(居)集体经济收入同比增长50%的目标,大力开展村干部“双带一促”活动。鼓励各地开发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水面等资源,盘活土地、厂房、设备、物业等集体资产,通过招商引资发展农村非农产业和社区服务业。村级招商引资落户县(市、区)开发区、乡镇工业集中区的项目,税收地方留成部分要明确一定比例返还给村。农村土地整理新增的建设用地指标,要明确一定比例支持经济薄弱村在县(区)开发区和重点乡镇工业区建设标准厂房。
  四、推进城乡改革,建立统筹城乡发展体制
  15.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根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开展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城市社保、以宅基地使用权置换城镇住房的试点,实现农民向市民的身份转换。积极稳妥推进“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规范有序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后节约的土地仍属农民集体所有,在县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用。认真做好土地经营权证书换发工作,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县(区)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指导中心,乡(镇)以农经站为依托设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中心,村配备兼职土地流转服务员并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鼓励发展土地合作社、社区股份合作等,推动多种形式的规模种植。对土地流转期限在3年以上,单宗土地流转面积在500亩以上、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面积200亩以上的给予补贴;对种粮面积在100亩以上的大户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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