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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快省管企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快省管企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鲁国资规划〔2010〕9号)


各省管企业:
  《关于加快省管企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指导意见》已经2010年8月30日省国资委第140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要充分认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抢抓经济发展的重大机遇。要以编制“十二五”发展战略及规划为契机,明确将转方式调结构的主攻方向、目标任务纳入发展规划,形成以规划推动企业发展的工作机制。要以科技创新为支撑,突出产业、产品结构转型升级,逐步实现发展方式由主要依靠规模扩张向规模适度发展与提高质量、效益相结合转变,由主要依靠资源消耗的粗放型向以节能环保、循环经济、自主创新为特征的集约型转变。要以管理创新为着力点,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企业内生活力,向管理要效益。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内部职责分工,制定相应工作措施,确保转方式调结构取得实效。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反馈。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关于加快省管企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战略部署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省管企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中央、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举措,既是经济领域的深刻变革,更是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的必然选择。后金融危机时期,世界经济在大调整大变革中出现了一些新的趋势,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孕育着新的突破,对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形成巨大压力,原有的增长模式难以为继,省管企业面临着严峻考验。争创后金融危机时期发展新优势,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省管企业的重大历史任务。
  近年来,省管企业围绕结构调整这条主线,不断深化改革,突出发展主业,努力培育核心竞争力,到2009年底,总资产、营业收入和实现利润分别增长2倍、3倍和5倍,改革发展的良好态势为转方式调结构奠定了坚实基础。当前,省管企业正处在破除体制机制深层次矛盾,激发创新发展活力,加快形成经济内生增长机制的关键阶段,既是加快发展的时期,也是转型升级的时期;既具备加快发展的基础条件,也面临许多矛盾和问题:一是经济结构不够合理。传统工业产业比重大,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比重较低;同行业企业产业结构趋同,缺乏自身特色;国有资本布局较宽,产业门类多,规模层次低;初级产品多,产品附加值低,缺乏国内外知名品牌。二是企业运行质量和效益不够高。盈利能力不稳定,2009年亏损企业占省管企业及其子企业总户数愈40%,亏损企业中资不抵债的占总户数的15%,发展后劲受到影响。三是发展方式不尽适应。企业经济增长仍以粗放型、外延式扩张为主,过度依靠资源、能源的大量投入,有的处在高耗能、高污染领域,可持续发展受到一定制约。企业主要靠自我积累和以产品经营为主的发展模式,运用并购等资本运营方式明显不够。四是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技术创新能力不强,研发投入相对不足,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低,与国内外先进水平存在很大差距,缺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复合型、技能型、专家型人才短缺;网络信息等现代化管理方法应用少,缺乏有突出优势和差异化的管理方式,管理效率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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