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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八)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研究室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内部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访、建议提案办理、机要保密、文印收发、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财务、保卫、计划生育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教育培训、考核和离退休干部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联系有关部门的综合、调研、理论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联系衔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大家办公厅的有关工作。
  (二)综合处
  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市人民政府全会报告、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讲话和对外发表的文稿;负责牵头重要理论文稿的起草工作;联系指导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综合文稿起草工作。负责联系有关部门的综合、调研、理论文稿的起草工作。具体联系指导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综合、调研、理论文稿起草工作。
  (三)调研处
  负责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战略进行调查研究;牵头组织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等方面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联系指导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调查研究工作。负责联系有关部门综合、调研、理论文稿起草工作;负责《调研参考》的编辑、发送工作。具体联系指导先导区及省级以上园区综合、调研、理论文稿起草工作。
  (四)政策研究处
  负责市人民政府重要政策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起草政策文件;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负责市人民政府相关工作部门重要政策的修改工作;联系指导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的政策研究工作。负责联系有关部门的综合、调研、理论文稿的起草工作。
  (五)专家咨询联络处
  负责做好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日常性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评估的联络、组织、服务工作;负责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全市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信息;负责收集、报送经济社会发展动态性、评估性和类比性信息;负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信息的对外交流、宣传推介工作;联系指导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专家咨询、信息报送工作。负责联系有关部门的综合、调研、理论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决策咨询》、《每日视点》、《信息专报》的编辑、发送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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