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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省管权属优质企业上市融资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省管权属优质企业上市融资工作的通知
(鲁国资收益〔2010〕9号)


各省管企业:
  上市融资是推进省管国有资产证券化的主要方式,也是推动省管企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政策,但省管企业对此认识不充分,对促进权属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工作步伐不快。为了推动具备条件的权属企业加快上市进度,根据我委资本证券化的总体安排,现提出下列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把握规律,抢抓机遇。实现企业资产证券化,推动企业上市融资是未来几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我国资本市场正在不断发展完善,在不同时期,国家针对市场状况出台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带有很强的阶段性特征,机遇稍纵即逝。因此,省管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和把握资本市场的规律,对促进权属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工作要抢抓机遇,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二、扎实做好上市融资基础工作。根据省管企业权属企业情况,省国资委制定了“分类培育、梯次推进,企业为主、出资人推动”的工作目标和原则,将条件相对成熟,可以在未来5年内具备上市具体工作的14户企业作为推进上市资源库。根据调查还有部分企业具备上市条件,我们将根据情况逐步充实资源库。省管企业要根据上述情况,进一步分析所属企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上市时间安排、工作措施、具体责任人等,积极与券商、中介服务机构加强沟通。
  三、坚持跟踪指导推进。省国资委资本运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和指导推进省管企业上市融资等重大资本运营事项,办公室设在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处,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将积极发挥在省金融领导协调小组的作用,对企业上市进行全程跟踪和重点指导,定期邀请有关专家开展咨询和培训,及时研究解决影响企业上市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四、实现企业间资源共享。有关促进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过程中,特别是股份制改造环节,募集股份信息要向省管企业公开,同等条件省管企业优先入股。
  五、实施定期报告制度。省管企业要按季度在每季度开始10日前将本企业培育、推进所属企业上市的进展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上市工作分工情况、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等。要明确分工,至少确定一名分管同志负责该项工作,并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建立相应的内部协调机构,保持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并确定具体负责报告制度的部门和相关人员。请将分工、建立协调机构以及定期报送人员情况于2010年12月底前报我委(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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