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省国资委指导监督市县国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鲁国资综合〔2010〕20号)
各市国资监管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县国资工作的指导监督,经研究,决定成立省国资委指导监督市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樊 军 省国资委副主任
副组长:姚洪胜 省国资委综合处处长
成 员:秦春玲 省国资委办公室副主任
孙运伟 省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王景海 省国资委规划发展处副处长
王志刚 省国资委考核分配处副处长
王广鹏 省国资委财务监督处副处长
秦 岩 省国资委产权管理处调研员
石振源 省国资委企业改革处调研员
董合平 省国资委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处调研员
杨维超 省国资委董事会监事会工作处副处长
张富兵 省国资委综合处调研员
叶建军 省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副处长
王少鹏 省国资委宣传与信访工作处副处长
陈 波 省国资委纪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市县国资工作,组织制定指导监督工作计划和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委综合处,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各市国资监管机构要高度重视指导监督工作,成立指导监督县(市、区)国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领导和综合归口科室,制定实施指导监督工作计划和方案,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统筹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