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集团公司财务管控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集团公司对所出资企业实施财务管控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财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权责对等,依法履行出资人财务监督职责。
2.集团战略导向原则。以企业集团战略规划为导向,围绕集团经营战略,实施财务管控。
3.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原则。集团公司和所出资企业分别掌握不同层次的财务决策权限,实行集权与分权相结合。
4.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原则。财务管控应当有效防范和控制企业集团的财务风险。
5.适应性原则。财务管控要与集团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
6.成本效益原则。财务管控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管控成本实现有效管控。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企业发展的实际,以完善财务体制、统一财务制度、资金集中管理、财务预算监控、财务总监委派(推荐)、内部审计与风险控制、财务信息化建设为财务管控工作重点,逐步建立完善适应企业集团经营管理特点的财务管控体系,提升财务管控能力,推进集团财务管理工作的创新,实现省管企业做强做大的目标。
三、集团公司财务管控的主要内容
(一)完善企业集团财务体制
企业集团的内部财务管理体制,是集团公司与所出资企业之间财务关系的基本规则和制度安排。各省管企业实施财务管控,应当通过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企业章程的约定等方式,本着既保障集团公司财务管控职能,又能调动和发挥所出资企业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原则,确立完善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即:集团公司对所出资企业的重大财务事项应当实行集中管控,一般财务事项由所出资企业依法决策。同时,明确集团公司对所出资企业财务授权批准的规则、程序、权限和责任,构建“激励规范、约束有效”的财务运行机制。
(二)统一企业集团财务制度
为保障企业集团整体战略贯彻实施,各省管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统一企业集团的财务制度。根据企业集团内部财务决策、财务风险、财务预算管理体制,围绕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信息管理、财务监督等财务活动,具体制定筹资、投资、担保、捐赠、资金结算、利润分配等方面的集团统一财务管理制度。统一集团的会计政策,对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进行统一。为企业集团开展财务活动提供行为准则,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