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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管企业资本运营工作的通知

  九、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持引导作用
  (一)调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方向。在改革退出任务基本完成后,省国资委将逐渐调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范围,从改革性支出转向资本性支出,重点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安排用于省管企业发展的重大项目,补充部分省管企业的资本金;支持省国资委确定进入的现代物流、现代金融、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新兴领域;安排适当资金,支持省管企业技术改造、自主创新和人才奖励。
  (二)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省管企业要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利润,经批准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的,要专款专用。省国资委将进一步修改完善企业利润分配标准和收益收缴办法,不断规范和加强省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同时,研究制定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办法,以评价资本预算执行效果为切入点,强化跟踪监督、企业自查、重点抽查和专项审计等环节,切实加强资本预算执行监督工作。
  十、加强省管投融资企业的平台服务功能
  (一)促进省管金融类企业加快发展步伐。支持省管金融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收购兼并等方式进一步充实资本、增强实力。重点支持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立足省内市场,大力发展各项基础业务,同时做好股权规范和上市准备工作,争取进入国内一流券商行列;推动泰山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尽快开业运营,打造立足山东、面向全国的知名保险品牌;鼓励省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在审慎经营的基础上加快发展,发挥好信用增级、分散风险的职能作用等。同时,完善引进和培养金融人才的激励机制,加强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搭建金融人才服务平台,不断提高省管金融企业人员素质与能力。
  (二)发挥省管投融资类企业对资本运营工作的平台服务作用。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省海洋投资有限公司等企业要发挥人才和业务优势,积极参与省管企业的资本运营规划、上市融资、并购重组、资产管理等相关业务,不断强化对省管企业加快发展的服务支持。鼓励省管企业特别是在同一生产链具有上下游紧密关系的企业之间加强业务合作和建立战略联盟,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符合主业发展、企业规模等同并严格履行相关程序的融资行为,提倡省管企业提供相互担保。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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