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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管企业劳动用工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转方式、调结构和企业发展战略的要求,以市场化为导向,以加强岗位体系建设和岗位绩效管理为重点,以全员业绩考核为保证,坚持以人为本,积极稳妥,持续改进,努力实现由制度规范向机制先进的转变,为省管企业由大变强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机制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是突出效率,维护公平。坚持市场化方向和效益导向,在有利于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前提下,逐步调整理顺企业各类人员的收入分配关系,充分调动和发挥核心骨干、一线职工等各方面的积极性。
  二是综合配套,统筹推进。把深化用工分配制度改革与企业战略规划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全员业绩考核等有机结合,与企业内部人事制度改革相呼应,统筹推进改革,发挥综合效应。
  三是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充分考虑职工对改革的承受能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严格依法依规推进改革,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目标任务。在完成2008-2010年劳动用工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任期考核任务的基础上,力争再用三年左右时间,全面建立以劳动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以竞聘上岗为主要形式的市场化用工机制,基本形成与岗位责任和绩效考核密切挂钩、与劳动力市场价位有机衔接的市场化分配机制。
  二、进一步深化省管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改革
  (一)健全完善用工制度,依法加强用工管理。健全并持续优化劳动定额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绩效考核、劳动纪律等企业劳动规章制度,依法做好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告知工作,增强制度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坚持和完善全员劳动合同制,通过依法签订合同,明确企业与各类用工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合同约定加强企业各类用工管理。
  (二)优化企业用工结构,合理控制用工总量。根据行业竞争特点和企业实际需要,确定不同岗位的用工形式,理顺各类用工关系,优化企业用工结构。依法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合理使用非全日制用工,积极探索社会合作和业务外包等多种用工形式。根据企业发展战略要求,参照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不断优化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通过持续提高人均劳动生产率,主动加强人工成本管理,合理控制用工总量。
  (三)加强岗位体系建设,促进职工合理流动。加快建立适应市场要求及企业发展的岗位体系,在优化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的基础上,按照精简高效原则进行岗位设置,明确岗位职责,细化上岗条件,完善岗位说明书。同时,加强岗位动态管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对现有在岗职工积极推行竞聘上岗,对新进职工原则上实行公开招聘,并主要根据全员业绩考核结果确定职工的进出留转,促进职工合理流动和有序进出机制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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