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落实、政策引导。明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体地位,认真落实已纳入省国资委业绩考核体系的社会责任内容,推进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统筹兼顾、科学发展。坚持履行社会责任与促进企业科学发展相结合,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在积极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实现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立足实际、积极作为。坚持把法律政策要求、社会公众需求和企业自身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在认真履行法定社会责任的前提下,积极主动地履行其他社会责任。
--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坚持“因企治宜”,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特点,确立差异化的工作目标,进行分类实施。重视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推进整体工作上水平。
三、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
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在为股东或出资人追求利润外,综合考虑相关利益方,即影响和受影响于企业行为的各方的利益,承担对职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坚持诚信经营、遵守商业道德、维护职工权益、注重节能环保、保护弱势群体、热心公益事业等。可以分为强制履行的法定责任和倡导履行的道德责任。
省管企业的社会责任,主要包括:
(一)坚持依法诚实经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商业道德以及行业规则,依法诚信经营,坚持及时足额纳税,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权益,保护知识产权,忠实履行合同,恪守商业信用,反对不正当竞争,杜绝商业活动中的腐败行为。严格执行《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工会法》等有关规定,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权益,关心职工生活,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尊重职工人格,杜绝性别、民族、宗教、年龄等各种歧视。加强职工职业规划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劳动技能和综合素质,创造平等发展机会。加强职代会建设,积极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二)优化企业发展战略,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优化产业布局,突出做强主业。缩短管理链条,提高管控能力,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不断提高持续盈利能力。在做大做强主业的同时,根据区域经济规划的要求,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骨干作用,带动区域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