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管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管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鲁国资宣信〔2011〕2号)


各省管企业:
  《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管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2010年12月29日第147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省国资委。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管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培养和造就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高素质职工队伍,推进省管企业改革发展,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职工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省管企业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省管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切实增强做好教育培训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是推进企业转方式调结构,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转型时期,省管企业处于深化改革、加快转方式调结构的攻坚阶段。广大职工作为企业改革发展的主体和依靠力量,整体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着转方式调结构的成效,实施转方式调结构对改善职工队伍知识结构、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但目前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与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还不相适应。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对于解决职工队伍素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顺利完成转方式调结构的艰巨任务,实现企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的客观需要。人力资源是企业的第一资源,企业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一流的企业必须有一流的员工。事实证明,没有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就没有先进的技术、优良的产品和强大的竞争实力。当前乃至今后,企业间围绕市场、资源、技术、标准的竞争将日趋激烈,对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只有坚持不懈地抓好教育培训,培养适应企业持续发展要求的人才队伍,形成人才竞争比较优势,才能使企业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三)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是企业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企业发展依靠职工,企业发展惠及职工。只有充分尊重职工个人成长愿望,积极为职工创造学习提高、成长成才条件,才能增强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提升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和谐企业建设。只有帮助职工增强本领、多出成果、实现自身价值,才能从根本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职工的全面发展。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