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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实施商标战略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实施商标战略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云府办函〔2010〕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云浮市实施商标战略联席会议制度》经市实施商标战略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商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O年三月三十日

  云浮市实施商标战略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商标战略工作的意见》(云府〔2008〕68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商标战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云府办〔2008〕83号)精神,特制定本会议制度。
  第一条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主持,日常工作由云浮市工商局承担。
  第二条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增加会议的次数。
  第三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1、根据上级知识产权和名牌战略规划以及有关政策,修改、完善云浮市实施商标战略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2、听取有关单位落实市商标战略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汇报;
  3、组织、协调、指导商标战略工作的实施;
  4、部署实施商标战略各项工作;
  5、研究解决在实施商标战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联席会议的组成。联席会议主任:崔逢池(副市长),秘书长:黄汉棣(市政府副秘书长),副秘书长:陈德敬(市工商局局长)、田满成(市工商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外经贸局、市文广新局、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云浮海关、团市委、市金融办、云浮广播电视台、云浮日报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市私营企业协会、市石材商会、市广告协会、新兴县不锈钢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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