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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代开发票征收率的通知(2011)


行 业

适用范围

综合征收率(%)

分项征收率(%)

备 注

营业税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

房产税

服务业

设计、咨询、代理、等各类劳务费(提供核算证明),

5.6

5

0.35

0.15

0.1

 

 

 

 

 

设计、咨询、代理、等各类劳务费, (未提供核算证明)

8.6

5

0.35

0.15

0.1

3

 

 

 

 

房屋租赁(提供核算证明)

17.6

5

0.35

0.15

0.1

 

 

 

12

 

 

房屋租赁(未提供核算证明 )

20.1

5

0.35

0.15

0.1

2.5

 

 

12

 

转让无形资产

转让专利权、专利技术、著作权等(提供核算证明)

5.6

5

0.35

0.15

0.1

 

 

 

 

 

转让专利权、专利技术、著作权等(申请开票金额1万元以下,未提供核算证明)

8.1

5

0.35

0.15

0.1

2.5

 

 

 

申请开票金额1万元以上按实征收。

销售不动产

销售不动产(提供核算证明 )

5.6

5

0.35

0.15

0.1

 

 

 

 

 

销售不动产(申请开票金额1万元以下,未提供提供核算证明)

8.1

5

0.35

0.15

0.1

2.5

 

 

 

申请开票金额1万元以上按实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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