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关要求
(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程序,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要严格标准,确保质量,注重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做到好中选优,确保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各省管企业将推荐的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及呈报审批表(一式3份),于5月8日前,报省国资委宣传与信访工作处。
联 系 人:杨 斌
联系电话:0531-85103701、85103702(传真)
附件:1.省管企业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呈报审批表
2.省管企业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略)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省管企业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呈报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