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0年度本市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年度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沪发改财金[2011]028号)
各有关备案创业投资企业:
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年检工作和中国创业投资行业发展报告(2011)编纂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846号)、《
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令第39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加强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严格规范创业投资企业募资行为的通知》(发改财金[2009]1827号)精神,为做好本市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年度检查,方便企业享受各项配套政策,现就2010年度本市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年度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运作是否符合《办法》第二、第三章条款规定。
(二)在2009年度不定期检查中,如被备案管理部门发现投资运作不符合《办法》规定的,是否已及时改正。
(三)《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投资运作过程中的重大事件”是否已及时向备案管理部门报告。
(四)募资行为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 严格规范创业投资企业募资行为的通知》(发改财金[2009]1827号)规定。
二、需报送的材料
(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能够准确陈述备案创业投资企业资产负债和投资收益等情况的2010年度财务报告及我委要求增加的审计内容报告;
(二)能够准确陈述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历史沿革、组织管理结构、资本资产状况、投资运作及典型投资案例等情况的年度业务报告。年度业务报告应当附加能够简要反映截止到2010年末全年度业务情况和经济社会贡献情况的相关表格(见附件)。
(三)募资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 严格规范创业投资企业募资行为的通知》(发改财金[2009]1827号)规定的声明。
上述业务报告和表格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本,其他文件提供一份并加盖公章。
(四)请各备案创业投资企业通过“全国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在网上填报有关年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