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关于转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风建设示范窗口申报考核及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建察[2002]2号)
说明:创建申报方式已改变。
24、关于转发《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新建法[2002]11号)
说明:阶段性文件。
25、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的通知(新建法(2002)10号)
说明:阶段性文件。
26、关于对建筑工程防雷设计、审核、施工、验收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建法[2003]6号)
说明:国务院已制定《防御气象灾害条例》。
27、关于对未取得建设行政许可或者超出许可范围可以适用国务院370号令给与行政处罚的通知(新建法[2005]9号)
说明:内容涉及出租车管理,此项职能已划出。
二、行政收费
1、关于《外省集体建筑企业交纳上报管理费补充规定》的通知(计建施字[1988]19号)
说明:收费已取消。
2、关于外省集体建筑企业进疆承担建安工程上级管理费标准问题的通知(计建施字[1988]31号)
说明:收费已取消。
3、关于下达收取外省施工企业调节金实施细则的通知(计建施字[1992]50号)
说明:调节金已取消。
4、关于重申外省集体建筑企业交纳上级管理费和定额测定费的有关规定(计建施字[1992]52号)
说明:收费已取消。
5、关于印发《外省区进疆施工企业缴纳上级管理费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通知(计施字[1993]17号)
说明:收费已取消。
三、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
1、关于试行《自治区建立房地产档案规范》的通知(新建房字[1991]26号)
说明:国家和自治区已重新制定规范。
2、关于印发《自治区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的通知(新建法字[1992]4号)
说明:200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已制定政府规章。
3、关于使用《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等证的通知(新建房字[1992]09号)
说明:按照现行《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执行。
4、关于明确申请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所需资料的通知(新建房字[1992]45号)
说明: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5、关于清收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的通知(新建房字[1993]02号)
说明:已制定新文件。
6、关于向各城镇房地产管理部门收取管理费的通知(新建房字[1993]07号)
说明:收费项目已取消。
7、关于住房制度改革中公有住房出售后颁发房屋产权证的暂行规定(新建房字[1993]10号)
说明:国家和自治区房屋登记办法已明确。
8、转发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自治区建设系统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新建房字[1993]13号)
说明:国家对房产登记费已有新规定,拆迁管理费已取消。
9、关于印发《自治区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新建房字[1994]5号)
说明:2002年已重新制定。
10、关于印发《自治区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建法字[1994]12号)
说明:《自治区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废止。
11、关于发布《自治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建住字[1994]35号)
说明:国家已制定资质标准。
12、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中“附属物”的解释(新建函字[1994]39号)
说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新政函[1992]103号)已废止。
13、关于认真解决城镇住房困难户住房问题的通知(新建住字[1994]13号)
说明:阶段性文件。
14、《自治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新房信字[1994]020号)
说明:内容已不适用。
15、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建房字[1995]10号)
说明:内容已不适用。
16、自治区城市住宅小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新建住字[199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