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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单位及个人的决定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单位及个人的决定
(苏府〔2011〕110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市各地、各部门和广大企、事业单位在大力实施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人才强市”战略中,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切实加强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努力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技能人才成长社会环境,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对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等25家单位和张金峰等15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抢抓机遇,扎实工作,为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单位
  2.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个人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
  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单位

  1.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2. 吴江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3. 常熟中法水务有限公司
  4. 常熟市技工学校
  5. 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6. 舍弗勒(中国)有限公司
  7. 三一重机有限公司
  8. 昆山钞票纸业有限公司
  9.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10.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1.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12.博世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
  13.苏州市先锋职业培训学校
  14.苏州市风云软件职业培训学校
  15.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16.苏州技师学院
  17.苏州市建设交通培训中心
  18.苏州近藤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19.苏州微研有限公司
  20.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1.江苏电力技师学院
  22.苏州万里培训学校
  2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望亭发电厂
  24.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
  25.苏州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2
  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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