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七浦塘拓浚整治工程建设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苏府通〔2011〕20号)
七浦塘是我市境内一条重要的引排水河道。为满足阳澄淀泖区防洪排涝和引水改善水环境的需要,将对七浦塘河道进行拓宽整治。为确保七浦塘拓浚整治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全面准确做好工程建设征占地范围内实物调查工作,根据《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和水利部《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10〕33号)的规定要求,特通告如下:
一、七浦塘拓浚整治工程是解决阳澄淀泖区洪水出路、改善区域水环境的重要工程。工程受益范围为河道沿线地区及整个阳澄淀泖地区,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明显。工程沿线各市、区人民政府和广大群众要积极支持工程建设,配合做好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
二、七浦塘拓浚整治工程沿线涉及相城区、常熟市、昆山市、太仓市4个市(区)、6个乡镇(街道)、26个村。初步确定的河道线路为:从阳澄湖开始,沿着现有七浦塘拓浚至吴塘(太仓直塘以西);接着平地开河接迷泾河;再沿迷泾河拓浚至石头塘;从石头塘开始,沿太仓市规划的荡茜河改道线路,平地开河至长江。全长约43.8公里。工程建设初步征占地范围由苏州市水利局与设计单位明确,最终按国家批准的范围执行。
三、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征占地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项目。已批准的项目不再建设,在建项目停止建设。不得新栽种经济作物和林木。违反规定进行建设的一律不予补偿。
四、自通告发布之日起,除因新生儿、婚嫁、军人转业退伍、大中专毕业生分配等国家政策允许人员迁入外,禁止其他人口迁入征占地范围。违反规定擅自迁入的人口,一律不进行移民安置。
五、工程沿线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市水利部门以及设计单位做好征占地范围内各项实物调查工作,并对各项实物调查成果出具认可意见。
六、工程征占地范围内的所有部门、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执行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