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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金融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具体发展目标为:
  --银行业。形成以政策性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全国性(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为骨干,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并存,外资银行有序发展,功能齐备、分工合理、信贷投融资功能强大的现代银行业体系。银行业金融机构由“十一五”期末的47家增加至65家以上。本外币存款规模由“十一五”期末的14225亿元提高到24000亿元,年均增长11%;本外币贷款规模由“十一五”期末的10832亿元提高到21000亿元,年均增长14%;不良贷款率保持在2%以下。
  --保险业。形成中资保险、外资保险、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共同发展,主体多元化、竞争差异化的开放有序的现代保险市场体系。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由“十一五”期末的56家增至70家以上,组建一家总部设在苏州的寿险公司。保费收入由“十一五”期末的193亿元(按原口径)增长至400亿元(按原口径),年均增长18%。保险深度由“十一五”期末的2.11%增长至2.5%,保险密度达到6000元/人。
  --资本市场。形成活跃的资本市场融资局面,建成股票、债券、基金等种类齐全、各类证券机构发达的证券市场体系。上市公司数量由“十一五”期末的52家增加至100家以上;累计直接融资规模由358亿元增加至800亿元。在苏注册设立的股权投资公司由“十一五”期末的71家增加至120家以上,创投基金规模由400亿元增加至2000亿元以上。建成以服务中小民营企业产权交易为主的地方产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的企业数量超过300家。
  --地方金融。形成以“主业鲜明、功能互补、运作良好、治理规范”的地方金融发展体系。以国发集团为代表的地方金融综合实力显著增强,资产规模达到1200亿以上。苏州银行资产总量达到2500亿元以上,五家农村商业银行资产总额达到3000亿元以上,东吴证券主要业务指标进入全国前20位,苏州信托存续资产规模300亿元以上,东吴人寿保费收入40亿元人民币以上。

专栏2:“十二五”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展主要指标

指  标

“十一五”末

“十二五”目标

国发集团

资产规模(亿)

291.89

1200

苏州银行

资产规模(亿)

540.26

2500

不良贷款比率

0.63%

<2%

行业综合排名

33

20

五家农村商业银行

总资产规模(亿)

1891

3000

行业综合排名

 

15,至少1家上市

东吴证券

投行业务收入占比

13.9%

20%

行业综合排名

28

20,首发上市

指  标

“十一五”末

“十二五”目标

苏州信托

注册资本(亿)

5.9

15

信托资产管理规模(亿)

160

300

行业监管排名

25

20

东吴人寿

保费收入(亿)

40

行业综合排名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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