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发展目标为:
--银行业。形成以政策性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全国性(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为骨干,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并存,外资银行有序发展,功能齐备、分工合理、信贷投融资功能强大的现代银行业体系。银行业金融机构由“十一五”期末的47家增加至65家以上。本外币存款规模由“十一五”期末的14225亿元提高到24000亿元,年均增长11%;本外币贷款规模由“十一五”期末的10832亿元提高到21000亿元,年均增长14%;不良贷款率保持在2%以下。
--保险业。形成中资保险、外资保险、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共同发展,主体多元化、竞争差异化的开放有序的现代保险市场体系。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由“十一五”期末的56家增至70家以上,组建一家总部设在苏州的寿险公司。保费收入由“十一五”期末的193亿元(按原口径)增长至400亿元(按原口径),年均增长18%。保险深度由“十一五”期末的2.11%增长至2.5%,保险密度达到6000元/人。
--资本市场。形成活跃的资本市场融资局面,建成股票、债券、基金等种类齐全、各类证券机构发达的证券市场体系。上市公司数量由“十一五”期末的52家增加至100家以上;累计直接融资规模由358亿元增加至800亿元。在苏注册设立的股权投资公司由“十一五”期末的71家增加至120家以上,创投基金规模由400亿元增加至2000亿元以上。建成以服务中小民营企业产权交易为主的地方产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的企业数量超过300家。
--地方金融。形成以“主业鲜明、功能互补、运作良好、治理规范”的地方金融发展体系。以国发集团为代表的地方金融综合实力显著增强,资产规模达到1200亿以上。苏州银行资产总量达到2500亿元以上,五家农村商业银行资产总额达到3000亿元以上,东吴证券主要业务指标进入全国前20位,苏州信托存续资产规模300亿元以上,东吴人寿保费收入40亿元人民币以上。
专栏2:“十二五”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展主要指标
|
指 标
| “十一五”末
| “十二五”目标
|
国发集团
| 资产规模(亿)
| 291.89
| 1200
|
苏州银行
| 资产规模(亿)
| 540.26
| 2500
|
不良贷款比率
| 0.63%
| <2%
|
行业综合排名
| 33
| 20
|
五家农村商业银行
| 总资产规模(亿)
| 1891
| 3000
|
行业综合排名
|
| 15,至少1家上市
|
东吴证券
| 投行业务收入占比
| 13.9%
| 20%
|
行业综合排名
| 28
| 20,首发上市
|
指 标
| “十一五”末
| “十二五”目标
|
苏州信托
| 注册资本(亿)
| 5.9
| 15
|
信托资产管理规模(亿)
| 160
| 300
|
行业监管排名
| 25
| 20
|
东吴人寿
| 保费收入(亿)
| 无
| 40
|
行业综合排名
| 无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