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办好10件民生实事的分工方案的通知
(揭府〔201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及中央、省驻揭各单位:
在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上,陈奕威市长代表市政府承诺今年将集中力量为人民群众办好10件民生实事。这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10件民生实事真正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关于做好10件民生实事的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订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牵头单位要主动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抓好进度安排,掌握进展情况,推动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密切配合,按照各自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将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政府办公室(督查科,电话:8768101)。
附件:关于办好10件民生实事的分工方案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附件:
关于办好10件民生实事的分工方案
为确保今年市政府承诺办好的10件民生实事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特制订如下分工方案:
(一)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人均月各增加30元,其中城镇低保补助水平提高至人均月145元,农村低保补助水平提高至人均月101元。(责任领导:叶少明;由市民政局牵头督查,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基本完成三年扶贫开发任务。扎实推进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确保我市自行帮扶的233个贫困村今年实现脱贫目标及“雨污分流”处理工程全覆盖,全市有2.14万户贫困户、9.36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目标。(责任领导:黄水利;由市农业局、扶贫办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扶贫挂钩单位负责落实)
(三)稳定和扩大就业。新增城镇就业3.2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500人;组织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5.8万人,转移就业16.5万人。建设市高级技工学校南校区。(责任领导:陈澄民;由市人社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局、国资委、残联等单位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