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行政执法科(挂云浮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
根据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具体行使辖区内的公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对违反交通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负责协调跨区域的交通执法工作。
(十二)交通战备办公室。
交通战备办公室是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拟订本地区有关国防交通工作的规定;规划本地区国防交通网布局;负责对本地区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负责参加有关交通重点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工作;拟订本地区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为本地区内的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负责本地区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本地区的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组织本地区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检查、监督本地区国防交通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承办上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和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任务;参与公路、水路有关交通战备工作和救灾等综合管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3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其中1名兼任市交通战备办主任,1名兼任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总工程师(副处级)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2名(含市交通战备办副主任1名;行政执法科科长兼任执法局副局长,不占执法局副局长职数)、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
后勤服务人员数6名(其中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2名)。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粤机编办〔2009〕401号精神,将云浮市公路局调整为由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广东省云浮市振民亭稽查站职能划归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后,保留广东省云浮市振民亭交通稽查站牌子。
(三)综合运输体系建立。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规划编制委员会等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全市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市规划编制委员会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