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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承担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包括各种营运性运输,含城市公共汽车、出租车、旅游客车运输、危险品货物运输)的市场监督责任,负责交通运输服务业、营运性客(货)运输停车站(场)、仓储堆存、汽车租赁、客货运输代理、机动车维修业、汽车清洗业、搬运装卸业、机动车驾驶学校、驾驶员培训、内河救助打捞、船舶代理、港口、航道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的行业管理,负责对城市公共客运进行管理。
  (七)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全市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划、计划,指导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监督落实。
  (八)组织水路、港口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港航管理,负责港口物流经济管理,负责水上交通检查站的管理工作。
  (九)组织指导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公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交通稽查等方面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执行交通行业科技政策,组织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推广应用交通科技成果,指导和监督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
  (十一)组织、协调和参与管理公路、水路、港口、铁路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二)负责交通战备办的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本局的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工作总结汇报起草和重要会议组织;负责本局值班、文秘、信息、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对外宣传和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综合规划科。
  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及公路、水路、港口、航道、地方铁路等发展战略、专项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和标准;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规划、收费公路立项的审核工作;负责提出市有关专项资金和相关收费公路项目还贷资金安排的建议;负责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航道运输业技改,更新计划的审查和上报;承担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及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三)综合运输科。
  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监督、管理、调控交通运输市场;负责道路运政管理;指导运输企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负责道路交通运输业(包括各种营运性运输,含城市公共汽车、出租车、旅游客车运输,危险品货物运输)的行业管理;负责交通运输服务业、营运性客(货)运输停车站(场)、仓储堆存、客货运输代理、机动车维修业、汽车清洗业、汽车租赁、搬运装卸业、机动车驾驶学校、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维护交通公路运输业平等竞争秩序;负责营业性汽车驾驶员、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上岗培训管理工作;实施对下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的指导监督;负责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协助组织道路运输的反走私工作;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道路、水路、地方铁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工作;协调省垂直管理的海事、民航、邮政及铁路等管理机构的涉地相关工作。
  (四)基建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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