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云府办〔2010〕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云浮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O年五月十八日
云浮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云浮市委、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发〔2009〕15号),设立云浮市交通运输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交通局、市港航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地方铁路建设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和调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等五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将道路运输管理的公共事务职责交给直属事业单位。
(五)将交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检测单位资质认定工作,以及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的初审工作交给直属事业单位。
(六)将交通行业技术标准、行业准入审核、等级评定、公信证明、业务咨询、行业调研、统计、预测、信息引导、行业领域学术和科技成果推广以及职业资格考核认定等事务性工作逐步交给直属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市公路、水路、港口(包括港口物流经济)、地方铁路和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协助城际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和运营。
(三)负责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建设与维护,监督、管理、调控交通基本建设市场,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筹措,组织实施市重点交通工程建设,负责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和造价管理,负责省、市投入地方交通建设资金的监管,负责对重点工程的施工、质量和造价实施监督,参与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和竣工验收。
(四)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监督、管理、调控交通运输市场,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安全,引导交通运输企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五)负责公路、桥梁、隧道通行费收费站的管理,负责公路路政、运政管理,负责交通稽查站和治超检测站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