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并组织实施循环经济、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及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评估;牵头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节能监察和考核工作;推动循环经济系统工程建设;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和清洁生产工作,参与促进企业加强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承担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电力能源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力能源行业的规划;编制和实施近期电力生产和供应调控、配置方案;协调处理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电价整顿、调整、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农村电气化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生产资料、生活资料运输,保障经济安全运行和市场正常供应;承担相关行业应急管理、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的牵头工作;组织协调油品和煤炭等重要物资的调控、供应和配置方案,依法审核油品和煤炭的经营资格。
(七)工业科。
拟订工业发展规划、工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和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的相关内容;组织实施钢铁、有色、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原材料工业行业管理;研究拟订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组织实施通用机械、专业机械制造业、民用船舶等装备工业行业管理;组织实施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盐业等消费品工业行业管理;研究拟订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及消费品工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指导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及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研究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助国家和省开展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组织指导国防科技工业的军转民工作;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企业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卖管理;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相关工作。
(八)商贸服务业科(挂市酒类专卖管理局牌子)。
拟订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业、住宿业等)行业管理;推行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依法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承担酒类流通、生猪屠宰管理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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