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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根据上述职责,市旅游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督查、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等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研究全市旅游经济运行工作中的问题,贯彻和推进旅游综合改革;引导休闲度假,组织实施国民旅游休闲计划;承担旅游统计、节假日旅游和旅游节庆活动的综合协调工作。
  (二)行业管理科(挂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牌子)。
  协调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承担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和保险工作;指导实施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游交通、餐饮、旅行社等的服务标准;承办国内旅行社的设立审批及领队证申报,指导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定和复核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和创建旅游强县工作;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拟订并实施全市旅游行业人才教育培训的中长期规划,组织、指导旅游行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等级标准;承担旅游从业人员管理及导游证年审工作;承担旅游投诉受理、开展旅游服务质量现场检查和旅游行政执法工作。
  (三)资源与市场开发科。
  组织参与国家和省旅游主管部门开展对国内、国际旅游市场开发工作和交流事务;组织参与开展对港澳台旅游市场的推广工作和旅游合作交流事务,承担云浮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推进旅游行业信息化工作;拟订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旅游资源的普查、指导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旅游景区(点)的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及旅游制造业发展;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承担旅游扶贫工作。
  (四)人事科。
  负责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信访、因公出访报批、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和党群、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学习和培训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旅游局编制1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
  后勤服务人员数2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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