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揭东县2011年完成840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其中,提供50套廉租住房、200套经济适用住房、550套公共租赁住房,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0户。
(四)惠来县2011年完成272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其中,提供40套廉租住房、50套经济适用住房、150套公共租赁住房,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2户。
(五)揭西县2011年完成229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其中,提供48套廉租住房、50套经济适用住房、100套公共租赁住房,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1户。
三、项目推进实施计划
4月底前市政府与市直及各县(市)签订《揭阳市政府2011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度责任书》。
(一)揭阳市区项目。
1、2011年5月底前,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名称、地址、建设规模。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2、5月1日~7月31日,完成项目土地划拨手续。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房管局。
3、8月1日~8月31日,完成项目报建前期手续。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管局。
4、9月1日~10月31日,完成新建项目“三通一平”,确保所有项目全面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管局。
(二)普宁市项目。
1、2011年5月底前,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名称、地址、建设规模。责任单位:普宁市政府(房管局)。
2、5月1日~7月31日,完成项目土地划拨手续。责任单位:普宁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局、房管局)。
3、8月1日~8月31日,完成项目报建前期手续。责任单位:普宁市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城建局、建设局、房管局)。
4、9月1日~10月31日,完成新建项目“三通一平”,确保所有项目全面开工建设。责任单位:普宁市政府(市财政局、建设局、房管局)。
(三)揭东县项目。
1、2011年5月底前,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名称、地址、建设规模。责任单位:揭东县政府(县房管局)。
2、5月1日~7月31日,完成项目土地划拨手续。责任单位:揭东县政府(县国土资源局、房管局)。
3、8月1日~8月31日,完成项目报建前期手续。责任单位:揭东县政府(县发展改革局、建设局、房管局)。
4、9月1日~10月31日,完成新建项目“三通一平”,确保所有项目全面开工建设。责任单位:揭东县政府(县财政局、建设局、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