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云府办〔2010〕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O年五月十八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云浮市委、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发〔2009〕15号),设立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挂市法制局、市经济发展研究室牌子),为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划出的职责。
1、将原市法制局公路“三乱”行为查处的职责划给市监察局。
2、将市政府办公室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小汽车定编的职责划给市监察局。
(二)划入的职责。
1、市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的职责。
2、原市法制局除公路“三乱”行为查处以外职责和原市经济发展研究室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各级政府、各部门报送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文电处理工作,草拟、审核、印发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市人民政府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二)检查、督促市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人民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三)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相关的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并提出建议。
(四)收集、编辑、报送省政府、市人民政府领导等参阅的信息资料,协调做好市人民政府政务活动的新闻宣传工作。
(五)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协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省驻云浮单位、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处理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
(八)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九)组织、协调、督查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