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揭阳市贯彻落实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揭府办〔2011〕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揭阳市贯彻落实<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揭阳市贯彻落实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以下简称《意见》)和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粤府[2010]17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全面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认真学习宣传国务院《意见》,充分认识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
《意见》是国务院继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下发《
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之后,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做出的又一重要举措。《意见》总结了自《纲要》实施以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经验,分析了建设法治政府面临的新变化、新形势,进一步明确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纲要》建设法治政府的纲领性文件,对进一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促进我市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崛起振兴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国务院《意见》、省政府《通知》相关要求
(一)科学谋划、抓紧制订依法行政工作规划。
各地、各部门要全面总结《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实施以来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认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把贯彻落实《意见》和深入贯彻全国、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根据《意见》、《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十二五”专项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确保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市府直属有关部门要根据《意见》、《通知》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提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措施。市法制局要抓紧做好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