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开展质量强市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云府〔2010〕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质量工作在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产品质量显著提高。但是,一些地方和企业质量意识仍然比较薄弱,质量基础不够牢固,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我市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省活动的意见》(粤府〔2010〕8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质量强市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施《云浮市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年)》为主线,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省活动的意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把各项目标任务同质量强市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重点围绕打造水泥、石材、硫化工、不锈钢制品、电力等五个年产值超百亿元的产业集群,创新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提升质量水平,建设质量强市,为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全省农村改革发展试验区、循环经济和人居环境建设示范市、广东富庶文明大西关”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质量工作机制,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显著提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一)产品质量目标。普遍推行产品质量认证,15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主要工业产品85%以上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优等品率大幅度提高,重点产品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国家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形成一批在全国、全省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
(二)服务质量目标。全面推行国家和地方服务质量标准,重点服务行业实施GB/T19004标准,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国际水平,用户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工程质量目标。竣工的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工程综合试车、投产、验收一次性合格,建设工程质量实现零事故,力争部分工程项目获鲁班奖等国家级工程质量奖。
(四)环境质量目标。以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其中市区达80%),完成国家规定的减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