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内为五年累计数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稳定煤炭供应
加强煤炭集约安全绿色开发。合理控制煤炭开发规模和强度,本省煤炭产量控制在2300万吨/年左右。积极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大煤炭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促进煤炭绿色开采。统筹资源禀赋条件及现有矿区生产开发格局,加快煤矿升级改造。加强煤矿重大灾害和职业危害防治,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到“十二五”末,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6人/年以内,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降至0.7人,比“十一五”末下降28%。
加快煤炭储备中转基地建设。结合五大发电集团发电用煤和煤炭中转需求,建设罗源湾、湄洲湾等煤炭储备中转基地,加大煤炭进口,建立煤炭储备体系,提高煤炭均衡供应的抗风险能力,拓展煤炭下游产业链,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建设煤炭跨区通道。加快海上通道和港口码头建设,逐步建成“三纵六横”的对外铁路通道,建设疏港铁路支线,完善海铁联运体系,扩展供煤半径,在确保我省煤炭供应的基础上,加强对江西、湖南等内陆地区的辐射能力。
图1:“十二五”煤炭矿区和储备中转基地建设示意图(略)
二、加快骨干电源建设
(一)优化发展火电
建设负荷中心支撑电源,优化煤电布局。加快在建永安、漳平“上大压小”项目(各60万千瓦)和南埔电厂二期项目(2×60万千瓦)建设;积极推进“十一五”结转的罗源火电厂一期(2×60万千瓦)、鸿山二期(2×100万千瓦)、惠安电厂一期(2×100万千瓦)、永安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2×30万千瓦),以及闽北电源支撑邵武电厂扩建项目(2×60万千瓦)、莆田火电厂(2×100万千瓦)、古雷电厂(2×60万千瓦)、江阴电厂二期(2×100万千瓦)等项目开工建设或前期工作。“十二五”期间,投产火电机组660万千瓦以上。
大力推进高效洁净燃煤发电。推广应用超临界、超超临界和循环流化床等先进发电技术,建设大容量高参数燃煤机组。积极发展洁净煤燃烧技术和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技术,推进福州江阴IGCC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技术示范工程前期工作。
鼓励优化发展热电联产。统筹燃煤、燃气等方式,结合工业园区建设和小锅炉替代等工程,在热负荷集中地区建设大容量热电联产机组或在有条件地区改造现有煤电机组,提高热电联产比重。适时发展冷热电联供等分布式能源,保障生产生活用能需求。
(二)积极稳妥发展核电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发展核电,加快推进宁德核电站一期(4×100万千瓦)、二期(2×100万千瓦)和福清核电站(6×100万千瓦)建设,“十二五”投产700万千瓦。同时根据福建远景能源需求、环保要求和厂址资源,积极推进三明快堆核电站(2×80万千瓦)前期工作,做好相关核电厂址保护工作。
(三)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建成投产仙游抽水蓄能电站(4×30万千瓦),加快推进周宁抽蓄电站(4×30万千瓦)、永泰抽蓄电站(4×30万千瓦)、厦门抽蓄电站(4×35万千瓦)前期工作,力争建成1个,开工建设2个,形成布局合理、容量充足的调峰电源,解决电网日益突出的调峰问题。
三、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一)加强水电开发管理
在编制流域综合规划、开展规划环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水能资源管理,深化小水电项目清理整顿工作,分类指导,规范管理,实施农村水电增效减排工程,结合水利设施建设对部分水电站进行技改扩容,促进水能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积极发展风电
继续推进陆上风电的规模化开发和管理,“十二五”投产陆上风电130万千瓦,至2015年全省陆上风电装机200万千瓦。
按照海上风电规划,推进宁德霞浦、莆田平海湾、漳州六鳌等海上风电基地项目,启动三个项目一期,“十二五”建成海上风电50万千瓦,并为“十三五”海上风电的发展做好技术与装备准备。
(三)科学开发生物质能
按照“不与民争粮,不与粮争地”的原则,科学开发利用生物质能源。
科学布局生物质发电项目,依据资源条件,因地制宜建设垃圾焚烧、生物质直(混)燃和气化发电以及大型沼气发电等规模化生物质发电项目。至2015年全省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40万千瓦。
新增沼气生产能力0.94亿立方米,2015年累计达到3.97亿立方米。加快建设黄林木、油桐、乌桕、无患子等生物质能源林基地,启动甜高粱制取乙醇试验和生产,推进以木本油料植物果实、废弃油脂为原料的生物柴油产业化示范和技术研发,培育一批龙头企业。2015年生产生物柴油15万吨和燃料乙醇10万吨。
(四)稳步发展其他可再生能源
推进金太阳示范工程等光伏发电项目的发展,支持户用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推进光伏系统和建筑一体化技术,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管理,至2015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10万千瓦。新增太阳能热水器40万平方米,2015年累计保有量达100万平方米。推进宁德福鼎沙埕港八尺门潮汐电站和平潭潮汐电站前期工作。
图2:“十二五”电源点建设示意图(略)
州西、宁德核电~宁德、福清核电~东台、福清核电~莆田北的500千伏输电工程。
建设福州西变、福清变、莆田北变、晋北变、厦门东变以及漳州北、漳州南等500千伏变电站工程,提高各地区500千伏电网的供电能力,构筑坚强的受端电网,满足各地区电力负荷发展的需要。
(三)加强地区受端电网,完善分层分区供电
按照“分区互补、区内多环”的目标要求,构筑供电分区化、电源分层化、结构简洁化、运行灵活化的220千伏地区高压电网。进一步加强和优化各设区市110千伏网架结构,逐步实现以220千伏变电站为枢纽的110千伏坚强电网。
(四)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
按照略高于国家标准,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缩短供电半径,降低网损,解决农网结构薄弱、供电设施过载等问题,全面提高农网供电质量、可靠性和防御自然灾害能力,供电可靠率达99.75%以上,综合电压合格率达98%以上,取消县级供电企业“代管体制”,进一步理顺农村电力管理体制,到2012年全面完成全省农网行政村改造,逐步实现城乡电网“同网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