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云浮市关于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加快金融改革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府办〔2010〕1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云浮市关于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加快金融改革发展的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四届六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金融工作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五日
云浮市关于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
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加快
金融改革发展的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大力发展金融主业,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充分发挥金融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支持作用,根据《云浮市关于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加快金融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结合我市金融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总体目标
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积极探索,先试先行,围绕把金融业发展成为云浮的重要支柱产业的目标,以创建信用体系试点市为抓手,在全市推广郁南县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经验,进一步建立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金融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中的核心作用,着力深化金融改革和推动金融创新,发挥金融业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积极防范金融风险,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实现效益、质量、规模、持续协调发展和经济金融之间的良性互动,为云浮加快建设全省农村改革发展试验区、循环经济和人居环境建设示范市,全面推进建设广东富庶文明大西关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总体目标:到2015年,金融业实现增加值达到17亿元,占GDP比重的3.5%,占第三产业比重的8%;到2020年,实现增加值达到39亿元,与2009年相比年均增长18%,占GDP的比重达到7%,占第三产业的比重达到15%。金融业发展成为我市国民经济支柱产业。银行业--到2020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比指标稳中有升,达到山区市的平均存贷比以上,存贷款实现每五年翻一番,年均增长率在15%以上。新增外资银行1家以上,村镇银行2家以上,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5家以上,农村信用社全部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保险业--到2015年,全市保费收入达到12.32亿元,保险密度(人均保费)为428元,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占GDP比重)为1.71%;到2020年,全市保费收入达到22亿元,与2009年相比年均增长12%,保险密度为650元,保险深度为1.67%。证券业--到2015年,证券新开户数9000户,总开户数达到13万户,交易额达到590亿元,上市企业达到2家以上;到2020年,证券新开户数10000户,总开户数达到18万户,交易额达到740亿元,上市企业达到5家以上。此外,到2020年,新增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民间融资性金融机构10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