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经济金融互动,提升银行业服务水平
--广泛集聚金融资源。争取更多的银行业机构在闽设立机构和展业。争取更多的银行总行与省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信贷资源、机构设置、金融服务等方面向海西区倾斜。
--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保障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支持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石油化工等主导产业发展,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积极支持区域特色产业集群发展。
--加强中小企业、“三农”和县域经济的金融服务。继续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和个性化、精细化服务。鼓励银行在县域和农村设立机构或服务网点,延伸对农村的金融服务。支持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工作。支持农田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保持小企业贷款、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贷款平均增速。
(四)加强金融创新,增强银行业经营活力
--完善金融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内部资源整合与协调,提高对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快速反应能力。积极争取各家总行新业务和新产品优先在福建进行试点和推广,适当下放金融产品创新和流程优化等方面的权限。
--加强重点领域创新。充分运用电子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创新银行业服务方式和品种,提高服务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鼓励抵质押贷款业务创新,推广仓单、动产、应收账款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探索农村房屋、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推进以供应链金融为核心的贸易融资服务创新,加快以现金管理为核心的结算服务创新。大力推广能效贷款等绿色信贷产品,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升级。
第三节 证券业发展目标与工作任务
一、发展目标
(一)推动区域资本市场发展
--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十二五”期间,力争福建省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100家,实现一批上市公司再融资,力争首发和再融资1000亿元以上,争取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800亿元以上。
--促进市场化并购重组。支持福建省符合条件上市公司实现市场化并购重组,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公司质量,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和整体实力。
--推进场外市场建设。力争福建省福州、厦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首批扩大试点范围,推进创新创业企业股权融资与交易市场发展壮大。
(二)促进证券期货行业发展
--发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力争福建省法人证券公司增加到5家、证券营业部增加到250个;法人期货公司增加到7家、期货营业部增加到100个。
--发展证券投资基金业。力争福建省新增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3家。
--发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力争福建省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增加到9家。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扩大股权融资规模。加大宣传、培训和推广力度,持续深入挖掘和培育优质上市后备资源,推动福建省各类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境外市场上市融资,显著扩大首发融资规模。积极推动上市公司通过增发、配股等各种方式实现再融资,筹集发展资金,实现做大做强,提高资产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积极推进市场化并购重组。推动部分财务状况良好,主营业务突出、行业或地区优势明显、技术水平先进、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上市公司,通过收购兼并增加市场份额,扩大经营规模。通过并购重组,解决部分上市公司经营困难,改善其经营业绩。通过并购重组,解决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促进上市公司做大做强。
--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建立健全推动福建省债券市场发展合作机制,促进债券产品创新,显著增加债券融资规模。积极推动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各类债券,为海西区建设筹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