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金融业加快发展提供了新机遇。2009年,国务院印发《关于
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2011年,《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正式发布实施,海西发展已成为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布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福建省委、省政府根据国务院《意见》和《规划》精神,出台一系列贯彻措施,为福建经济金融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国务院《意见》和《规划》提出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为福建省金融业先行先试指明了方向。《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和《两岸金融
监管合作备忘录》正式实施,为两岸金融交流合作创造了有利条件。福建省在两岸交往中具有独特的“五缘”优势,闽台金融业交流合作潜力巨大、前景广阔。
--各级政府对金融工作的大力支持为福建省金融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福建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和支持金融业发展,近年来,各级政府又接连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措施,促进金融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面临的挑战和困难
--国际金融危机对金融业发展影响深远。危机中暴露出的金融管理、金融发展模式、金融服务产品的风险管控等方面存在的缺陷和弊端,对现代金融业提出了严竣的挑战。“十二五”时期福建省金融业发展面临着相当复杂的国内外、省内外经济环境和诸多不确定因素,金融管理和调控的难度仍然较大。
--福建金融业总体实力仍较薄弱,与全国金融发展先进省份相比有一定差距。金融组织体系不够发达,直接融资比例有待提高,金融创新能力不足,证券和保险市场需进一步发展和规范、金融服务需进一步改善和提高。
--社会公众对金融业提出更高服务需求。“十二五”时期是加快经济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各界对金融服务需求不断增加、日益多元,金融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对金融服务提出更高要求。
第二章 目标与任务
第一节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以促进福建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优化金融环境为基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多元化、多功能的金融服务体系,大力培育和发展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和保障能力。立足闽台港澳金融合作先行先试,不断完善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功能。探索构建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安全稳定,促进金融与经济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经济与金融协调发展原则。加强经济金融的互动与融合,努力提升金融业层次,在积极支持福建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做强做大金融产业。
--坚持市场化原则。立足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市场机制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持续推进金融改革开放,改进金融服务,不断提升金融业发展水平。
--坚持创新与风险防范并重原则。正确处理好金融创新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大力鼓励金融产品、金融服务、金融监管创新,积极维护金融稳定安全,保持金融业稳健和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