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闽政〔2011〕3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各有关金融机构:

  《福建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福建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总体战略部署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做强做大福建金融业,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金融支持,促进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和福建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十一五”福建金融业发展成效



  “十一五”期间,福建省金融业健康快速发展,金融体系更加完善,金融改革不断深化,金融业规模迅速扩展,闽台金融合作取得新的突破,金融业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取得重要成效。2010年全省金融业实现增加值696.9亿元,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12.38%,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4.85%。

  一、金融组织体系逐步健全

  --银行业。至2010年末,福建省拥有各类银行业机构119家,其中中资地方法人银行79家(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69家),外资法人银行2家。“十一五”期间新增4家商业银行、4家村镇银行,设立了我省首家财务公司。

  --证券业。至2010年末,福建省拥有3家法人证券公司,4家期货经纪公司,2家证券公司福建分公司,2家基金公司福建分公司,5家证券投资咨询公司,196个证券营业部,63个期货营业部。“十一五”期间,全省新增3家期货经纪公司,2家证券分公司,2家基金分公司、98家证券营业部和42家期货营业部。

  --保险业。至2010年末,福建省共有44家保险公司主体(含法人保险公司2家),其中财产险公司21家,人身险公司23家;保险专业中介主体96个,保险兼业代理机构4941个。“十一五”期间,保险公司主体增加了24家,保险专业中介主体增加了47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增加了2551个。

  二、金融改革顺利推进

  --银行业。大型银行股份制改革不断推进,农行福建省分行被纳入全国“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兴业银行成功股改上市。农村信用社改革持续深化,逐步形成农商银行、农合银行、统一法人农信联社等多元化产权组织模式。国开行商业化改革、股份制商业银行流程银行建设、邮政储蓄银行组建、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等扎实推进。

  --证券期货业。资本市场基础性和多层次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顺利完成,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取得成效,证券市场进一步规范化。兴业证券实现IPO上市融资。

  --保险业。以保险公司境内外上市为契机,推动省内保险业管理机制、激励机制、人才机制改革,强化经营责任追究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保险公司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三、金融业实力不断壮大

  --银行业。2010年末,福建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 达28637.4亿元,五年年均增长23.59%;本外币存款余额达18753.2亿元,比2005年末增加11099.1亿元,年均增长19.63%;本外币贷款余额达15920.8亿元,比2005年末增加10507.5亿元,年均增长24.08%。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抵御能力明显提升,不良贷款率从2005年末5.69%下降至2010年末0.84%。地方法人银行机构通过增资扩股、发行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控制风险资产等手段,资本充足水平有效提升。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