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发改委要结合本单位和本系统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印发节能宣传画及手册,悬挂横幅,大力倡导“低碳生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各类学校广泛开展能源资源国情教育,通过实地体验等多种方式强化学生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培养学生珍惜资源、合理用能的行为习惯。
各级科技部门要积极宣传节能新技术,运用多种方式在全社会推广普及节能、低碳技术。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大力宣传绿色建筑行动和北方采暖地区集中供热计量收费改革成效等。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宣传交通节能成效,推行节能驾驶和操作,倡导公众绿色出行。
各级农业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农村行活动,大力宣传推广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技术与产品。
各级商务部门要加强绿色饭店、绿色宾馆建设,倡导公众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
各级环保部门要通过典型案例宣传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强化全民环保意识。
各级国资委要组织国有大中型企业开展企业节能成效展,倡导企业优化产业结构,普及节能技术,降低能耗、提高能效,调动相关行业协会积极配合开展节能宣传活动。
各级广播影视部门要组织广播、电视等媒体以新闻、专题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节能成就,播出倡导节能生活的公益广告等。
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组织开展“低碳体验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以及使用环保再生纸和抵制商品过度包装等专项活动,积极推进公共机构厉行节约工作,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各级工会要继续深入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加强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动员和组织职工为节能减排献计献策。
各级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开展以“四个一”(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度电、节约一张纸、节约一粒米)为主要内容的主体实践和宣传活动,引导青少年增强资源节约意识,强化青少年节能减排实践。
各级妇联要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以低碳家庭健康万里行活动为主线,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低碳宣传实践活动,倡导低碳理念,普及低碳知识。
四、有关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宣传周活动。要以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活动结束后,省、市节能主管部门要会同联合主办单位对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表扬奖励先进,并对今后的活动提出意见。各市于7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省政府节能办(节能综合协调处),同时抄送其他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