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减负”和“择校”等重点难点问题和突出矛盾。加大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力度,努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职业教育发展,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扩大中等职业招生规模。切实加强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完善发展学前教育各项措施,新建、扩建、改建一批幼儿园。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切实加强素质教育,继续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市教育局负责)。
20.继续深入实施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完成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市文化广电出版局负责)。
21.深入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确保在全市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将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村卫生室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不低于10000元;扩大药品“三统一”实施范围,延伸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送率达到90%以上。积极稳妥的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继续抓好阎良区公立医院改革省级试点工作。全面完成《
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的中期评估工作(市医改办牵头,承担改革任务的各有关部门实施)。
(九)进一步深化社会服务保障制度改革
22.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实施项目带动就业战略,开辟更多新的就业增长点;深入开展“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优化创业环境和投资环境;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三大群体的就业工作;大规模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快推进西安市就业创业实训基地建设,推进素质就业;完成人力资源有形市场建设,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市人社局负责)。
23.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统筹城乡的养老保险体制,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继续抓好长安、阎良、高陵和户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大力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积极推广以居家养老为基础、机构养老为补充、社区照料和志愿者服务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完善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稳定岗位的有效机制,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市人社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