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坚持实施“科技兴安”战略。进一步完善产业政策,淘汰落后及安全性能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在实施煤、焦、冶、电和装备制造等产业调整规划过程中,要按照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要求改进设备、工艺技术和生产流程,使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的过程成为安全生产科技不断进步的过程,做到安全技术与建设项目“三同时”。鼓励和促进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提升装备技术支撑水平。加快对兼并重组后保留矿井的技术改造和升级步伐,积极运用先进装备、技术和工艺,大力推进高标准现代化矿井建设,实现煤炭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信息化。加快科技示范工程建设,在煤矿瓦斯灾害综合防治、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非煤矿山典型灾害监测预警等方面,建成一批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项目,促进安全生产科技装备水平的不断提升。
(四)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系统,深化隐患治理、行政执法和综合指标等核心业务系统的应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五) 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等部门和单位要以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为契机,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中的深层次问题,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六) 加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力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作用,传播安全知识和安全理念,及时宣传各项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重点工作,对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要切实做好国家“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今年,以采访团、宣传队、督导组构成的“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万里行”队伍将在我区开展活动。本次活动所涉及的地区及参与组织实施的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精心安排,保障有力,提高活动的影响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开展旗县(市、区)长、安监局长、安监执法人员和企业班组长安全生产培训。稳步推进安全培训“教考分离”工作,切实提高安全培训质量。
(七) 积极推进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自治区安全监管局要重点指导、充实完善20支自治区级骨干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矿山应急救援专业技能比武竞赛活动和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各盟市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要求,推动重点行业和领域企业自救队伍建设,巩固已确定的综合性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数量和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