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重点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改,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6月25日前,将集中打击阶段统计数据及“打非”专项行动总结书面材料报送建设系统“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区(县)要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明确建设系统“打非”专项行动责任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措施到位、强力推进、严厉打击,以务实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将专项行动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严厉打击,注重实效
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今年本市建筑市场整治工作开展“打非”专项行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组织、全程部署、全面排查、全面整治。要按照“问题管理、问题治理”理念,前端查处、整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事故频发、隐患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实施重点治理和严厉打击,形成“打非”工作合力。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务必要重拳出击,坚决严惩。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吊销其资质;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强化监督,严处事故
各单位要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强化“打非”工作的责任,对工作不认真、措施不得力、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彻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要严格查处事故,对非法违法事故查处实行挂牌和跟踪督办,对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相关负责人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完善制度,夯实基础
要坚持远近结合,治标与治本结合,集中打击与长效治理结合,一手抓“打非”专项行动的集中开展,一手抓安全生产制度的健全完善。要把开展“打非”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上升为制度规范,把“打非”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要针对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三个责任”,切实加大安全防范、安全监管、责任追究“三个力度”,不断巩固提升“打非”工作成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