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3、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须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中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4、本人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5、本人到确认点现场采集照片。
四、报名费用
报名人员现场确认时,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260元。
五、准考证发放
经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确认其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的,由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发给准考证主证。经山东省司法厅复审合格,生成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于8月10日至9月10日从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不具备下载、打印准考证副证条件的,可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现场申请领取,领取的具体时间由各市司法局确定后公布。
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主证与副证参加考试。
六、其他有关事项
报名条件、考试安排、考生复习依据、成绩公布、资格授予等事项,请查阅司法部《公告》(第96号)。
山东省司法厅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山东省暨各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为:
山东省司法厅 0531-82923162
济南市司法局 0531-66608190 66608189
青岛市司法局 0532-85912221 85912230 85912409
淄博市司法局 0533-6218176
枣庄市司法局 0632-3327070 3327635 3168619
东营市司法局 0546-8336971
烟台市司法局 0535-6660724
潍坊市司法局 0536-8789721
济宁市司法局 0537-2716921 2716995
泰安市司法局 0538-8512359
威海市司法局 0631-5227493
日照市司法局 0633-8816322
莱芜市司法局 0634-6217544
临沂市司法局 0539-8317157
德州市司法局 0534-2325528
聊城市司法局 0635-2992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