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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国省干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国省干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1〕8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国省干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西安市国省干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我市公路建设、养护成果,提升国省干线公路通行和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公路交通环境,确保以良好的路容路貌和路域环境迎接全国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实现全省国省干线公路检查评比“保六争五”目标,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36号)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省干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公路通行能力和为群众提供整洁舒适的出行环境为目的,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全面改善公路路容路貌和路域环境状况,构建畅通、安全、舒适、高效的公路交通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二、治理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国省干线公路,重点对108国道三桥至望长沟段85.3公里,210国道沣峪口至宁陕界40.7公里,107省道关中环线渭南界至眉县界166.6公里,共计292.6公里(以下简称“重点线路”)进行彻底整治。
  三、工作阶段安排
  全市干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分为宣传动员、全面治理、巩固提高三个阶段。5月13日至5月19日为宣传动员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为全面治理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为巩固提高阶段。
  四、工作内容及标准
  (一)城镇过境路段整治。
  1.清理过村镇路段公路界以内堆积的生活垃圾、建筑材料及公路用地界外一定范围内(6米左右)的堆积物,净化过村镇路段路域环境。
  2.规范公路沿线集贸市场,制止随意摆摊设点,依法取缔占道经营及各类乱搭乱建,清理公路两侧门店出店经营行为,确保店铺门前干净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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