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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西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2011年渭河西安辖区防洪预案的通知

  7.6 加强新闻舆论宣传管理
  沿渭各级人民政府及沣渭新区管委会要坚持积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重要洪水信息和紧急突发事件的合理准确把握。

8.信息报送和处理

  8.1 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各成员单位防汛信息实行共享。
  8.2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市渭河防汛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和管理工作,并统一对外提供全市防汛信息服务。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所辖范围内防汛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管理和发布工作,并统一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8.3 防汛信息报送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沿渭各级人民政府,沣渭新区管委会,各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各防汛部门要具体明确本辖区及本部门防汛信息报送工作人员,并加强对防汛信息报送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责任教育。
  8.4 当渭河流域出现灾害性天气时,防汛信息报送工作人员要主动搜集辖区内的汛情及灾害影响情况,缩短获取信息时间。报送信息要快速准确,言简意赅。
  8.5 防汛信息报送工作人员在得到防汛信息后应在第一时间立即报送,整个报送过程不超过2小时。
  当渭河发生洪水灾害,为提高防汛信息报送时效,事发地防汛信息报送工作人员可首先口头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信息,详细说明情况,并在2小时内用书面形式补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在得到信息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情况。
  8.6 防汛信息报送单位应针对所报信息, 对事态发展进行连续动态跟踪监视,在事态发展未稳定之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送事态发展现状和处理结果。

9.指挥和调度

  9.1 渭河出现洪水灾害后,事发地区县防洪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9.2 事发地区县防洪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9.3 渭河发生重大洪水灾害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10.人员撤离迁安


  做好渭河洪水淹没区人员撤离迁安,是防洪工作的重要环节,沿渭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沣渭新区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专题预案,建立专门机制负责组织实施。
  10.1 撤离指挥
  沿渭区县人民政府、沣渭新区管委会具体负责所辖的洪水危险区人员撤离迁安工作,在限定时间内将预报洪水淹没线以下或工程出险可能扩大淹没范围内的人员安全有序转移到预定的安全地带。
  10.2 撤离组织
  建立由沿渭区县、沣渭新区管委会相关单位包联负责,以村组为基本行动单元的撤离组织。每一个行动单元的撤离组织均应由相应负责任、熟悉情况、有组织能力的部门包联负责人担任现场执行指挥。
  沿渭区县、沣渭新区管委会及相关单位的撤离迁安执行指挥要全面及时掌握水情和工情信息,包联负责人提前进入包联的村组,将撤离所需交通工具和物品准备到位,安排好撤离的人员编组和迁安的对口位置,并组织老、幼、病、残等行动不便人员提前转移迁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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