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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政发〔2011〕57号 2011年4月29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1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我们将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坚持加快发展、转变方式和富民强区,全力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2011年工作部署和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精神,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3%,地方财政总收入增长1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4%左右,节能节水减排指标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
  一、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措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 保持投资持续较快增长。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扎实做好项目筛选和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投入。推动银企合作,全力争取金融信贷资金。认真落实国务院新“36条”,下放审批权限,降低准入门槛,进一步激活民间投资。加大开放引资力度,扩大与其他省(区、市)特别是周边地区的经济技术协作。加强与中央大企业的合作,积极争取央企扩大投资。(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金融办、商务厅等负责。列为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二) 努力扩大消费需求。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善居民消费预期,增强消费能力。落实鼓励消费的政策,优化消费环境,健全市场体系和信用体系,积极发展文化消费、信用消费、网络消费等多种消费形式,不断培育新的消费热点。(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文化厅、工商局等负责)
  (三) 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组织实施自治区重点工业项目300项,全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力争达到5100亿元。加快14个高速公路出口通道建设,建成赤峰至平庄、通辽至双辽等4条高速公路,加快旗县通一级公路建设,启动实施嘎查村通沥青水泥路工程,确保完成公路建设投资450亿元。开工建设呼和浩特至张家口、赤峰和通辽至京沈客运专线等19个重点铁路项目,新开工里程3100公里。开工建设阿拉善通勤机场。加快推进锡林郭勒至南京、蒙西至潍坊、乌兰察布至南昌等电力外送通道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区内500千伏主网架和220千伏电网建设。积极推进海勃湾水利枢纽等在建项目,力争开工尼尔基、绰勒下游灌区项目,做好扎罗木德水库、锡林郭勒供水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切实抓好农牧业、服务业、节能环保、城市建设和民生领域的项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牧业厅、商务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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