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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汕尾市创建第九届全国和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汕尾市创建第九届全国和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汕府办函〔2010〕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争创第九届全国和省级双拥模范城(县),经市政府同意,成立汕尾市创建第九届全国和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骆金堤(市政府)
  副组长:张有益(汕尾军分区)
  成 员:彭俏奇(市委)、马 碧(市政府)、亓安民(汕尾军分区)、袁新迪(汕尾海训场)、李扬生(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莫汉镇(市发展和改革局)、林展海(市海洋与渔业局)、陈建生(市工商局)、高火君(市教育局)、叶侑生(市卫生局)、陈辉南(市建设局)、林 东(市交通局)、陈永宁(市农业局)、黄万祝(市经济贸易局)、黄 聪(市财政局)、曾晓佳(团市委)、刘雪真(市妇联)、林来平(市委宣传部)、刘 概(市民政局)、刘运章(市民政局)、陈 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施流城(市公安局)、张 玲(市国土资源局)、李惠文(市总工会)、温国栋(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刘陆(市公路局)、林登海(市城市管理局)、蔡珠文(市园林局)、黄智雄(汕尾电视台)、林 军(汕尾日报社)、李 柠(市武警支队)、郑可夫(市消防支队)、钟文武(市边防分局)、王 文(汕尾边防检查站)、尹国峰(海警三大队)、龙智勇(空军遮浪连队)、姜传春(海军汕尾供应站)、陈少荣(市城区政府)、沈木荣(海丰县政府)、杨来发(陆丰市政府)、林少文(陆河县政府)、李汉流(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杨双标(市华侨管理区管委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亓安民同志兼任副主任。办公室下设资料、宣传、协调督查组,工作人员从各相关单位抽调,办公地址设在市民政局3楼,办公电话:339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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