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社会监督和群众参与。
动员各街道、乡镇及居委会、村委会和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广泛排查非法添加隐患,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组织网络。制定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信息员管理办法并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利用“12316”、“12365”、“12315”、“12320”、“9635”等投诉举报电话渠道发现非法添加物案件线索,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
(八)强化科普宣教。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各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及其危害以及严厉惩处的措施,要宣传至农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以及从业人员,做到家喻户晓、应知尽知。要特别针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进行集中宣教培训,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要积极支持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认真追查媒体披露的问题,及时澄清事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食品安全是最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作为当前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形成合力。
(二)强化属地责任。
各区县政府统一负责、领导本区县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大人力、物力和经费投入,保障监管工作需要。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网格化监管,明确责任,分片包干,消除监管死角。
(三)严格落实部门责任。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实施岗位责任制,细化、明确各级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并抄送同级监察机关;切实加强本系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素质,增强监管责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能力。市、区县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和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的支持力度;科技等部门要组织有关方面加强科技攻关,优先支持食品添加剂标准和非法添加物快检筛查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四)强化部门协调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