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汕尾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汕府办函〔2010〕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加强我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食药监办〔2009〕216号)精神,市政府立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样新(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蔡水镜(市政府副秘书长)、颜伦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彭振强(市经济贸易局副局长)、冯建青(市公安局治安科科长)、封海英(市卫生局副局长)、李文彬(市工商局副局长)、彭建卫(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俊明(市邮政局纪检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