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全面推进农村劳动力有序化技能化规模化转移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
(云府〔2010〕9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云浮市全面推进农村劳动力有序化技能化规模化转移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
二O一O年十二月九日
云浮市全面推进农村劳动力有序化技能化规模化
转移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浮市委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劳动力有序化技能化规模化转移就业工作的决定》(云发〔2010〕8号),全面推进农村劳动力有序化、技能化、规模化(以下简称“三化”)转移就业,制订本考核评价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考评内容
(一)制订落实政策措施情况。
1.制订农村劳动力“三化”《决定》的贯彻意见及工作计划;
2.制订和落实农村劳动力“三化”转移就业工作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组织保障情况;
3.开展农村劳动力“三化”转移就业工作的宣传情况。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制订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台账管理和实操实训设备、场地标准化建设情况;
2.开展农村劳动力远程职业培训情况;
3.网上招聘平台建设和远程可视招聘情况;
4.宣传和落实农民工入户城镇政策情况;
5.村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站建设情况;
6.创业培训基地建设及创业培训开展情况;
7.实用技能人才、支柱产业技能人才培训开展情况;
8.指导和支持企业建立完善职工培训制度情况;
9.镇企招聘对接开展情况;
10.驻外劳务输出联络站建设情况;
11.“以老带新”对接激励机制建立情况;
12.鼓励企业吸纳本地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
13. 扶贫开发和技能下乡对接开展情况;
14. 校企合作和订单式培训开展情况;
15.鼓励企业提高福利待遇情况;
16.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情况;
17.农村劳动力信息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