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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把统筹兼顾作为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根本方法。统筹人力资源开发与各项社会保障事业协调发展,兼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努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不断推进区域、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和主导产业的协调发展。

四、“十二五”时期的发展愿景和主要目标

  (一)发展愿景
  “十二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发展愿景是:
  就业更加充分,创业工作处于全国大中城市领先地位;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社会保障水平达到全国大中城市中游;工资收入水平大幅提高,分配格局更加合理;人才高地基本形成,人才贡献率显著提升;劳动关系明显改善,权益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软硬件建设更加完善。
  (二)主要目标
  1.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更加健全;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大幅度增加;创业型城市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创业带动就业作用明显发挥;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村非农产业从业人员占农村从业人员比例达到80%以上。“十二五”期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不少于6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达到20万人,其中困难群体再就业达到6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达到300万人次,小额担保贷款发放金额达到10亿元。
  2.社会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各项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到“十二五”期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率均达到9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市级统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监管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3.人才强市战略得到更好实施
  完善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西安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模宏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确立我市在西北地区的人才竞争比较优势,进入全国人才资源强市行列。到“十二五”期末,全市人才总量达到89.7万人,年增长率为8.4%,人才资源占人力资源总量的比例达到20%。其中,党政人才 4.3万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18.6万人,专业技术人才 18.9万人,高技能人才30.5万人,农村实用人才14.4万人,社会工作人才3万人。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一、二、三产业人才比例调整为4:41:55,人才分布、层次、类型、年龄结构更加合理。人才成长发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人才效益得到有效发挥,人才贡献率达到33%。
  4.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取得重要突破
  公务员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基本形成科学的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公务员队伍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基本建立以岗位管理和聘用管理为核心、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规律和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军转安置工作稳步推进,圆满完成每年的军转安置任务。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市工资收入水平稳步提高。
  5.劳动关系进一步和谐
  农民工权益保障、劳动关系调整、劳动人事争议调处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等劳动者维权机制进一步健全,劳动关系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到“十二五”期末,力争使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 %左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4%,劳动保障监察主动监管比例达到90%。
  6.公共服务能力继续提升
  人力资源市场基础设施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建成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层工作平台的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机构的标准化程度大幅度提高,到“十二五”期末,实现全市100%的基层公共服务机构达到三星级以上,45%达到五星级。

五、“十二五”时期的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

  (一)重点任务
  1.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
  (1)实施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并举的战略
  主要措施:以建立关中-天水经济区为契机,推进经济结构调整,鼓励、支持、引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所有制的中小企业,改善就业结构,扩大就业容量。积极发展劳务派遣组织和就业基地。加强地区间的协作,建立区域和跨区域就业工作定期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就业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就业工作方向。
  (2)建立健全多层次的促进就业机制
  主要措施:进一步落实促进就业的政府责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层次拓展就业渠道,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通过完善扶持政策,着力引导和鼓励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就业。通过项目带动、产业发展、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多种途径和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灵活就业等多种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不断改进就业指导、就业见习、就业援助等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措施,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3)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
  主要措施:加快建立健全面向市场、运行有序、管理高效、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体系,大力实施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完善职业见习制度,建立从院校到见习基地的直接通道,适度扩大职业见习基地的范围,加强考核与管理。进一步提升市级公共实训基地和开放式实训中心的水平,鼓励区县开设一批有产业特色的专业化公共实训场所,引导各类院校和企业的实训资源向社会开放,建立覆盖全市的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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