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高度重视发票报销管理工作,把加强普通发票报销管理作为日常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常抓不懈。维护税基的完整,增加财政收入,营造遏制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的社会氛围。自2011年1月1日起,各单位在报销时要对普通发票全部进行真伪查询。各县区相关管理部门要比照该文件规定,认真加以落实。
(二)明确责任,强化监督
各单位主要领导为发票报销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发票报销人员和财务经办人员为辨别发票真伪直接责任人。各单位要坚决支持财务人员规范报销工作,切实消除财务人员的思想顾虑。要认真落实“先查询真伪、后报销入账”的要求,强化各环节监督,对未经查询或经查询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予报销。
(三)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沟通,随时掌握各单位发票报销管理情况,督促各单位按照要求对取得的发票进行真伪查询。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职责,加强部门沟通和协作,不定期召开各部门联席会议,努力构建各部门齐抓共管,宣传教育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四)严格检查,严厉处罚
遵循查案必查票的原则,税务机关要加大对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监察、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大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必要时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有关单位发票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对查出的发票问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处理相关规定详见附件4)
(五)加强宣传,净化环境
各单位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做好加强普通发票报销管理工作的宣传,增强依法索取发票、依法使用发票意识,鼓励对各种发票查询鉴别。通过工作的持续开展,净化普通发票使用环境,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附件:1.税务部门发票管理范围
2.举报方式
3.检举发票违法行为有关奖励标准
4.法律法规对发票管理和违法处理的相关规定
淮南市监察局
淮南市财政局
淮南市审计局
淮南市国家税务局
淮南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