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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关于加强发票报销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


  (一)发票真伪查询鉴别

  发票的真伪查询工作由各单位财会人员或取得票据人员负责。取得的所有发票入账前,都必须查询。税务机关负责提供发票查询平台数据支持。(国、地税局发票管理范围详见附件1)

  1.淮南国税部门管理的发票(发票代码“13400”开头)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真伪辨别查询:

  (1)登录淮南国税网站普通发票查询举报子系统进行发票真伪的查询。网址http://www.ah-n-tax.gov.cn/hngsww/。

  (2)移动用户编辑手机短信“fpcx+发票代码+发票号码 ”发送到“10658666668”。

  (3)到各地主管国税机关直接查询发票真伪。

  2.淮南地税部门管理的发票(发票代码“23404”开头)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真伪辨别查询:

  (1)登录淮南市地税局网上发票验证系统进行发票真伪查询。网址http://218.22.156.163:9088/bv/input.jsp。

  (2)拨打淮南地税纳税服务电话12366,按照提示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发票密码进行发票真伪的查询。

  (3)编辑手机短信:“yzfp+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移动用户发送至106573006604;电信用户发送至1065929976666;联通用户发送至1065588576666。

  (4)专用通道验证:会计人员在地税局网站涉税下载或发票验证页面(http://218.22.156.163:9088/bv/input.jsp)下载发票验证软件进行快速验证。

  (5)到各地主管地税机关直接查询发票真伪。

  (二)鉴别结果处理

  1.经查询鉴别为正常发票的,由财会人员接收发票,按照正常的财务管理程序进行账务处理。

  2.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取得方自行到原开票方换票或索取真票,或请税务部门按规定协助各单位取得真实发票。同时,各单位财会人员有义务对取得的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分别报送当地国税局、地税局,也可进行举报。(举报方式详见附件2)

  3.根据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检举发票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的通知》(皖国税发〔2009〕33号)精神,检举税收违法行为经税务机关立案查实处理并依法将税款收缴入库后,按照规定标准予以奖励。(奖励标准详见附件3)

  (三)正常发票领导签批

  各单位对取得的普通发票经查询鉴别为正常发票后,方可报分管领导审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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