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做好2011年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外经贸主管部门(深圳不发),省属授权经营企业集团: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境外投资的管理,客观真实地反映全省对外直接投资情况,更好地为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做好服务工作,根据商务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电子版可参见我厅网站“对外直接投资工作流程指引”栏目)要求,为做好2011年度全省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市外经贸局和企业集团对辖内有非金融类境外投资行为并在运营中的国内投资主体进行培训和宣传,督促其按照《
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的规定,按时报送统计资料,并对企业上报数据进行审核。
二、境内投资主体可根据“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网站(网址:http://www.gddoftec.gov.cn)“办事指南”-“境外投资”-“对外直接投资工作流程指引”进行月报及年报数据的统计报送。
三、关于做好2010年统计年报和2011年统计月报工作。
2010年统计年报的报送:按照《
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规定,各境外企业的投资主体须在今年6月23日前报送境外企业2010年年报数据。
2011年统计月报的报送:按照《
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规定,凡境内投资主体签订对外投资协议,需于月后10日内填报《对外投资协议签订情况月度快报表》。新设境外企业或对现有境外企业新增投资,境内投资主体领取境外企业投资批准证书后,需于月后10日内填报《对外直接投资统计月度快报表》。
对外直接投资统计是做好境外投资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国家和省制定相关扶持政策的依据。请各市高度重视,指导企业及时、如实填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报送统计数据的企业三年内不能享受政策资金支持。在报送统计数据的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厅联系(联系人:外经合作处 吴旭君、温晓环,电话:020-38819083、38819878,传真:020-38802423 )。